”
一位来自地方的官员紧接着道:“陛下,除了明确产权,还应对土地买卖进行严格限制。规定土地买卖必须经过官方审核,对于那些以不合理价格买卖土地,或是恶意兼并土地的行为,要予以严厉惩处。”
这时,一位学者起身道:“陛下,在限制土地兼并的同时,也应鼓励土地的合理流转。对于那些因劳动力不足或其他合理原因无法耕种土地的农民,可以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将土地流转给有能力耕种的人,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众人各抒己见,经过数日的激烈讨论和反复论证,土地新政的蓝图逐渐清晰。新政将从土地登记、买卖限制、兼并惩处、土地流转等多个方面入手,全面抑制土地兼并。
土地登记方面,将在全国设立各级土地登记机构,由中央统一管理。农民需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前往登记机构进行土地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土地的位置、面积、质量等详细信息。登记完成后,将颁发土地产权证书,作为土地所有权的唯一凭证。
在土地买卖限制上,规定土地买卖必须向当地官府提出申请,官府将对买卖双方的资质、买卖价格以及土地用途进行审核。只有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买卖。对于以低于市场合理价格30%以上进行买卖的行为,将被认定为恶意低价收购,予以严厉打击。
对于土地兼并的惩处,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条文。凡通过欺诈、胁迫、勾结官员等非法手段兼并土地者,一经查实,不仅要归还兼并的土地,还将面临巨额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剥夺爵位,甚至处以监禁之刑。
在鼓励土地合理流转方面,制定了详细的流转规则。农民可以通过租赁、入股等方式将土地流转给他人,但流转期限不得超过10年,且需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报当地官府备案。
胡亥对这份精心绘制的新政蓝图十分满意,他深知,这将是拯救帝国土地危机的关键一步。然而,他也明白,接下来的推行之路必将充满艰辛,但他已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决心坚定不移地将新政推行到底。
随着土地新政方案的确定,胡亥正式下诏,向全国宣布土地新政的实施。诏书以大秦帝国的名义昭告下,言辞坚定地表明鳞国抑制土地兼并的决心。
然而,新政的推行从一开始就遭遇了重重阻碍。在地方上,一些官员受既得利益者的贿赂和影响,对新政阳奉阴违。他们表面上宣传新政,实际上却拖延执行土地登记工作,对土地买卖的审核也敷衍了事。在某个偏远郡县,土地登记机构门可罗雀,官员们整日无所事事,对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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