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真把人惹毛了,搞得天下不安宁。他安掬乐虽天不怕地不怕,但到底还有做人该有的基本素养,利曜扬那就是说他畜生都糟蹋了畜生呐。
以前他在老爸面前把能招的全招,也是怕成了男人索要自己的筹码,索性全吐光光,臭到底,断绝后患。
日子难过还是过,他去疤手术的日期定了,医生表示肚子上的疤养得很好,简单处理一下便能不留明显的痕,但左腕的疤太深也太久,磨过以后会较淡,却不会不见。
安掬乐想一想。「那算了。」
并不是非去不可,仅是顺道,除不掉,就别挨疼。
疤虽狰狞,可他始终问心无愧。因为这一刀,终于割断了他所有无可救药的愚蠢。
他这回很乖,把日子跟杜言陌讲了,顺道提:「医生讲手腕上的疤,时间太久大抵去不掉。」
杜言陌问:「有差吗?」
安掬乐:「嗯?」
杜言陌:「去或不去,有差吗?」
安掬乐答:「没差。」
杜言陌点头。「那就无所谓了。」他只在乎安掬乐的「在乎」,安掬乐不在乎的,他也不在乎。
被他这一讲,安掬乐原先就无所谓的心情,更加无所谓起来。
世事本如此,碍不碍眼是心说了算。利曜扬跟这疤都一样,除不掉,那存在着也无妨。
想通了,利曜扬爱来不来,安掬乐随他,生活该怎么过就怎么过。
有一回见面,杜言陌那傻小子又丢来一堆术后保养事项,安掬乐看得好气又好笑,你会估狗,难道我不会?
可他仍把一字一字,细细读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