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车队进城。”
曼德斯给弯刀营下达了前进命令。
厨子听到电台里的对话笑了,对宋和平说:“你看,有人要当炮灰了。”
美军的艾布拉姆斯坦克和布雷德利装甲车依旧停在远处,一动不动,等着弯刀营蹚雷。
几分钟后,位于弯刀营最前方的一辆艾布拉姆斯坦克和一辆悍马装甲车发出轰鸣声,在众目睽睽中再次开始前进,慢吞吞朝进城的路口处驶去。
按理说,如果刚才交火中的攻击有效,武装分子此时应该是死的死,逃的逃。
如果坦克和悍马进城没有受到攻击,后面的车队会陆续跟进,然后在入城后清理出一片区域建立起前进阵地,以此为依托派出多路分队开始对第一片区域进行清剿。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头车那辆艾布拉姆斯坦克和悍马上。
宋和平在望远镜的帮助下清晰看见悍马车顶操控机枪的那位伊利哥士兵已经汗流如注,在晨光下,他的脸上就像抹了一层油,闪闪发光。
宋和平知道其实那都是汗。
当尖兵探路是最危险的事。
永远是死第一个。
所有人都在猜测探路的坦克和悍马会不会遭遇攻击,心脏都悬到了半空中。
宋和平不断移动望远镜,视野跟随着两台车不断观察周围建筑物里的动静。
艾布拉姆斯坦克和悍马车慢慢地驶过了路口,又往前深入了大约三十米。
前方出现了一片小小的开阔地,地图上标记那是一处小广场。
曼德斯中校就是要在那里建立前进基地。
终于,坦克和悍马车安全到达广场边缘,在一个被炸毁的坛旁边停下。
艾布拉姆斯坦克的视野没有悍马车好,观察周围情况全依仗那台悍马车。
而悍马车又很依赖车顶的机枪手。
机枪手不断旋转机枪,借助着护盾观察周围。
足足五分钟,周围都没出现武装分子。
一切很安静。
他低头对车里的战友说:“没问题。”
车里负责指挥的班长说:“下车,建立防线!”
说完,他第一个推开车门。
就在推开车门的一刹那,远处传来一声枪响。
呯——
车长的脖子上飙出一串血珠,头盔猛地磕在了车门上,然后捂着脖子倒在地上。
“man down!man down!”
通讯频道里再次乱套起来。
几乎同时,从广场右侧的一栋破楼里飞出一枚rpg火箭弹,直奔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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