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前面不到一百米处,拐角处,已经走远的夫妇正坐在一个看起来破破烂烂,好像已经荒凉了许久的小亭子里。
这亭子建在巷子的最尽头,两边是院子的高墙,整体看起来只有三四平大小。
往回走几米就是一个十字分叉,应该是四面通透的,要不然也不会选在这落脚。
洛思云往前走了六七十来米后,她的脚步就放缓了许多,落脚的声音也轻不可闻。
似乎知道,一墙之隔,二十几米的距离外,就是敌人。
最后那二十来米,洛思云足足走了一刻钟,直到走到一个拐角处,才停了下来。
她小心的贴着墙角,站在那,小心的听着拐角后面的动静。
完全不知道被人摸上来了的夫妇坐在小亭子里那缺了条腿,用木板撑起来的木榻子上。
看着这满地摆满了破烂,头顶还缺了个洞,连个干净的水都没有的破亭子,男子满脸不愉,“这走了大半天,结果就找了这个破地方落脚?还不如找个客栈呢!”
妇人白了他一眼,“你懂什么,这里可是我特意挑的好地方,不仅隐蔽安全,还有地方落脚,哪怕被人发现了,前面的路口也能让我们快速逃脱!”
“这这也太破烂了!”
“嫌破烂那你倒是给老娘找个好地方啊,你以为老娘想呆在这啊……”
“行了,别说了,破就破吧,反正我们今晚就走!”
“哼!”妇人冷哼一声,抱着婴儿摇了摇,想了想,又道,“你快想个办法将这金锁给剪了,然后找个店铺换了就行,防止出意外,还是别找当铺了!”
“嗯!”男子嗯了一声,靠着墙半瘫在榻子上,半响,他突然摸出怀里的金锁看了起来。
金锁的材质身份好,那铃铛也不知道是拿什么做的,一碰就叮当作响,好听的紧。
可惜,声音太大了,男子晃了两下就不敢再晃了,怕被人发现。
透过上面破洞投射下来的光线,看着金锁上面“长命富贵”四个字。
他忍不住用指腹磨砂着“富贵”两个字,吧嗒了一下嘴吧。
“唉,同样都是人,这有的人一出生就穿金戴银,有的人活了大半辈子,连个金块都没见过!”
“这老天爷真真不讲道理!”紧紧的捏着金锁,咬牙切齿的道,“一想到这么好的金锁只能绞了,老子就心疼!”
都怪那些老狐狸,也不知道这金锁有什么问题,个个都不敢收。
想到这,他又拿起那金锁,仔细看了起来。
可惜,见识实在短浅,看了大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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