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刚刚说的那些罪名当然没那么容易成立,特别是其中还有刑事犯罪,他刚刚主要就是吓唬吓唬赵鹏举。
不过赵鹏举的行为虽然像是没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但是也在边缘跳舞了,属于主观意识上很危险。
这种事情只要追究,那就有得一顿扯皮了。
反正老哥住京城的,赵鹏举这个要债都只能打出租过来的外地佬能耗多久?
“走吧,把你背包带上,那些也是物证,我哥已经在等着你了。”
……
那伟成为美灿灿的法人被坑八十万当真无解吗?
其实并非如此,很多人觉得成为一个公司的法定负责人就表示他肯定掉入陷阱了,仿佛这个身份就是默认背锅位。
然而那隽前世创建红叶资本时,法定代表人就是他自己,而且不只是他,不少大厂的法定负责人也是那些大家耳熟能详的名人。
当然,这些人跟那伟不同的是,他们除了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外,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更明显的区别就是,他们有股份,那伟没有美灿灿的股份。
所以这里面就有很多操作空间了。
而且他挂名法人,但是没有行使过法人权利,就连需要法人签字的文件他都没签,那就表示他被冒签。
也没有任何与美灿灿相关的资金产业往来。
就像之前说的那样,这年头总不能有人身份证丢了被挂成法人后就要背责吧?
要知道,有不少什么在校大学生或者什么宝妈之类的人,属于“被法人”的高危人群。
难道这些人就被钉死在这个坑里了吗?
那隽虽然不是学法律的,但是也知道那伟背这个八十万的债务是很不合理的,至于原剧所说那伟没办法证明清白的那个律师,一眼法盲。
所以这次他直接让老哥多找几个律师咨询一下,自然有解决之法。
当然,还有一个更关键的问题。
那就是秦玲玲知道这件事后十有八九会把他开除,但也正如他之前给老哥分析的那样,这种事是没办法瞒过集团负责人的秦玲玲的。所以他早有了心理准备。
那伟挂名美灿灿这个每一天美业集团的子公司,被秦玲玲开除是很正常的。
首先就是秦玲玲认为遭到了欺骗,集团高管瞒着她这个老板娘开新公司,还同样从事着医美,除了员工私自在外开公司外,还涉嫌违反同行业竞业协议。
只不过这件事是王睿智这个前董事长一手推动的,集团高管担任子公司法人并没事,只是一朝天子一朝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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