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啊,好像本来就是亲兄妹一样!”那场宴席上,微醺的王桦大声感慨了起来。
“妈,我想改姓王。”对于mama的话,任知昭是这样回应的。
她在所有亲朋的注视下站了起来,不管不顾地大声宣布:“不对,我也不想跟你姓。我改姓......史密斯好了,顶个老外的姓在简历上以后好找工作。”
然而没人理她,大家该吃的吃,该笑的笑,该醉的醉。
她那点无足轻重的呐喊,被当成小屁孩的发癫,淹没在了那片其乐融融中。
那几年,任知昭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似乎连对时间的感知都失去了。
每天看着他们沉浸在家庭的幸福中,她都觉得自己是什么疯人院里的医护,必须配合病人演戏。
有时候,她也会怀疑,会不会自己才是那个病人。上海的过往,其实都是她臆想出来的,她从未在那里生活过,他们从来都是一家人,任子铮从来都是她的亲哥哥。
这些阴湿黏腻的思绪,被任知昭藏入心底,直到她稚嫩的心脏变成一片腥臭腐烂的沼泽,将一切试图通过的情绪拖住,吞噬。
从那天起,任知昭觉得自己彻底变成了一个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