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的工作要做。他受阿拉法特之命,负责开辟并保
持一条同以色列交往的秘密渠道。正如哈拉德·哈桑向我证实的,哈马米的
部分秘密任务是,把阿拉法特和他的同事不能在公开场合讲的话,告诉任何
一个愿意听的以色列人。哈马米带给以色列的第一个信息具有深远意义,如
果当时及以后任何以色列政府为实现和平,在包含有对巴勒斯坦人公正措施
的全面解决的基础上,那怕有很少一点儿兴趣的话,那么这本会改变历史的
进程。
这个信息是这样的:在1973 年底,他们允诺小型国家方案,同时考虑
到为向他们的支持者提出并宣传妥协方案,他们仍有许多工作要做。从那时
起,阿拉法特和他的同事们实际上已作出含蓄的但又明显的对以色列国的事
实上的承认,这个以色列国在1967 年战争前夕他们所在的边界以内。接受这
样一个以色列是暗指在西岸和加沙的巴勒斯坦小型国家将是以色列的邻居。
正如阿拉法特对我确认的,在实现一个真正的基于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小型国
家方案基础上的和平协议之前,他和他的同事们所能做的最好的事情是对犹
太国给予这个含蓄的但又明显的事实上的承认;正式的或法律上的承认自然
会在谈判进程结束之时继之而来。这就是哈马米传给以色列人信息的主要内
容。
过去的好几年,历届美国和西欧国家政府始终坚持,至今仍然坚持,巴
勒斯坦解放组织不能成为谈判的一方,除非它承认以色列国的存在。换句话
说,承认以色列是巴勒斯坦人为取得参加有关他们自已前途的谈判的权利所
必须付出的代价。乍看起来,对许多人来说——事实上对西方世界的绝大多
数人来说——这个要求似乎是合理的。如果巴解组织真的准备在和谈进程结
束时正式并在法律上承认以色列,那为什么不能在开始时就承认呢?
承认以色列的问题,正如哈拉德·哈桑所说的,正是“一个难题”,要
求巴解组织必须在和谈进程开始时就承认以色列国,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根据国际法,也根据联合国大会所代表的国际社会的旨意:通过战争对
领土的获取,不给予战胜的和占领的国家对被征服的和被占领的领土拥有产
权或主权的权利。这对阿拉伯一以色列冲突来说,意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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