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身边,就是跟同班同学关系最亲。现在一下子要分别了,还都有点依依不舍的小情绪。
不过这些感情,会随着他们逐渐成长,遇见过越来越多次的聚散离合而慢慢稀释。当他们毕业后辗转各方,辗转各个剧组,心神也会被名利或者其他东西慢慢占据。最后在娱乐圈这个大染缸里浸泡的越来越麻木。曾经的热血沸腾仗义执言还有理想什么的,可能会在功成名就的道路上渐渐遗忘初衷,可能会在生活的逼迫下渐渐褪色,只剩下养家糊口的窘迫狼狈。
一张白纸也许会染成五颜六色光彩夺目,也许会因为色彩的复杂多变最后变成全黑。
陶暮不知道这个过程会耗费多长时间。但此时此刻,他还是分外珍惜这些还算单纯可爱的同学情谊。如果可能的话,他希望尽己之力,让这帮孩子们尽量过的轻松一些。
毕竟,他两辈子能拿得出手的美好回忆,并不算多。
这世上有太多东西都会变质。作为一个有钱人,陶暮做不到太多事情,只是希望自己能够在所拥有的东西变质前,尽量久的保护他们。
因为等那些东西变质以后,哪怕陶暮再遗憾再舍不得,也必须舍弃掉。
这并不是什么愉快的感受。就算前世今生两辈子,陶暮已经习惯了这种抉择,可是当这种遗憾再次出现的时候,他还是会觉得不舒服。
☆、第102章第102章
第一百零二章
期末汇演结束后,就是寒假。当天晚上,陶暮带着一帮同学在夜色一直玩到后半夜。第二天一大早,所有人从包房角落里摇摇晃晃爬起来的样子,简直就是《行尸走肉》的拍摄现场。
“暮哥,你醒啦。”夜色的员工都知道陶暮跟俩老板的关系。昨儿晚上陶暮领同学来玩,耀哥还特别打了个电话叮嘱他们好好照顾陶暮的同学。
所以昨天晚上陶暮那帮同学玩嗨了以后四处乱钻乱爬,还是夜色的员工从各个犄角旮旯里把人挖出来,送回陶暮开的包厢。不然的话,男生还好,女生只怕要被人“捡尸”了。
“以后注意点儿!”
夜色的员工都是老油条,自然能看出陶暮有些同学,大概是人生第一次来夜场玩,兴奋到不管不顾的。在他们这儿还好,换了别的地方,只怕容易吃亏。
“这附近没有早餐店。你们要是想吃早饭,就自己去厨房做。要么回学校吃。我不陪你了。”跟陶暮说话的夜色经理打了个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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