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就这样面面相觑。
静默了半晌,终还是那高大的妖物先行弯起了苍白的唇,重新凑近她的耳边,狠狠地啃了一口,道:“如何,现在才知道怕了么,大小姐?”
他的大小姐确实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蠢东西。
当初闹饥荒那阵,她在路边捡到了因为“月晦”而发作的他,以为他是什么受伤的侠客,不仅将他接入府中,给他疗伤,甚至还问他有没有去处,什么“瞧尔体格健壮、身手不凡,若是实在无处可去,不如客居府中,于这乱世之中为我护卫”。
他当时也不知当时是如何想的,竟答应了她,本想着安心养伤一阵便自行离去,不想待着待着就觉出了些不对来:
譬如她虽是父母双亡,却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独居,有一往来密切的未婚夫。人前倒是还知恪守礼节,然刚出热孝,面容中并不见悲戚之色——瞧她那同那未婚夫那眉来眼去的模样,真当旁人都是瞎子傻子。
若两人真是恩爱也就罢了。可他不过一冷眼旁观的过客,她也要来频繁招惹——平日真当他是护卫一般呼来喝去不说,还不时在他面前晃荡,从来都是花枝招展的模样。
“我早些是怎么告诉你的?”他尖齿抵上她的耳垂,明明还未见血,她就已轻轻颤抖起来。
“不、不就是说你练功的时候不许旁人靠近么?”她兀自嘴硬,“所以今日府中你可见到了旁的吓人?”
“那你为何还要过来?”他问她。
“谁说我想过来了?”她辩道,“哪有人练功从早到晚,到了深更半夜也毫无动静的?而且、而且……我怎知你练功不在房里,反倒跑来我这后山热泉之中!”
他听着听着就有些无言:这人惯是嘴硬。哪怕被他这般妖物叼在口中,怕得要命,嘴上却也还半点不肯落了下风,好像笃定他不会伤她一般。
所以需要给些教训。
“呀!”
尖齿刺入她耳垂,毫不意外听到她惊呼出声。
他嗅着她耳后淡淡的香气,将那沁出来的血半点不剩地舔了。唇边那一点珠玉似的耳垂,又香又软,舌尖一卷,便轻易地入了口中,仿佛触之即化。
化自然是不会化的,也舍不得让它化了。所以只能小心地含了,再用尖齿仔仔细细地磨了又磨,好让那浸在里面的香气一点一点地透出来。
可还是太少了。
当真是珍珠似的一点,于野兽而言,便是连塞牙缝也不够的。且舔着舔着才发现,喉咙是干的,胃是紧的,饥肠辘辘,全身上下那里都只想要更多软的香的滚烫的……
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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